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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医务处主要职责为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各项工作。主要包括:制、修订各项规章制度,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,定期实施检查与总结评价,协调院内、外日常医疗工作,了解全院医疗动态,及时调整工作重点,保证医疗工作有序进行。

  医务处下设医政办公室、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、医务工作接待办公室、物价办公室、医保办公室。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办公室亦挂靠在医务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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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务处:010-62179977-5240/5340

医政办公室:010-62179977-5240/5340

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:010-62179977-5118

医务工作接待办公室:010-62179977-5343

物价办公室:010-62179977-5397、010-62179977-5512、010-62177973

医保办公室:010-62179977-5512

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办公室:010-62110949